一、对候选供应商的要求
1.供应商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签署合同的法律资格。
2.供应商经营范围及相关资质应满足本项目的采购需求。
3.在公平公正前提下,认同我行聘请的造价咨询部门审定的决算结果。
二、对拟采购服务的要求
(一)服务基本内容
对中国建设银行秦皇岛分行下辖海港区内两家支行的消防设施进行维修
(二)服务团队要求 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相关资质和经验,项目团队成员数量、结构和资质经验等能够满足我行业务需求。
(三)服务质量要求
1.更换的配件质量满足国家及行业标准、修复的设备能够满足使用要求。施工结束后,消防系统能正常稳定运行。
2.供应商在维修期间应严格遵守建设银行的各项规定,服从我行管理,不得为不相关人泄露涉及国家、企业和客户秘密的事项。
3.作业期间做好现场成本保护工作。维护完后应即时清除作业中产生的垃圾、撤除临时设施,做好完工清场工作。
(四)时间要求
供应商自收到入选通知后,两个自然日内组织施工人员进场,并于七个自然日内完成两家支行的消防设施维修工作。
(五)售后服务要求
对于更换的配件,自我行验收之日起免费质保期一年。
(六)款项支付要求
以人民币(币种)为计价单位,经我行验收合格、造价部门审定、供应商出具符合我行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一次性支付。我行自收到发票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款项以转账方式拨付至供应商在建设银行所辖机构开立的对公结算账户。
(七)报价要求
供应商报价应涵盖本次维修的全部内容,如有疏漏我行不予考虑。
(八)违约责任
8.1供应商的违约行为及责任
8.1.1维修工作全部完成后,经验收不合格的,我行有权选择行使下列权利:
8.1.1经整改达仍不到我行要求的。我行有权解除合同,供应商应按合同总价款的的15%向我行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造成我行遭受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8.1.2对于超过时限不履行义务的,供应商应自逾期之日起按照合同总金额的15‰乘以逾期天数向我行支付违约金;对于其他违约情形的,供应商应就每一违约事件按照合同总金额的15%向我行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我行损失的,供应商还应赔偿我行损失。违约行为对我行项目工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我行同时有权在解除或部分解除合同同时,追究相关责任。
8.1.3供应商在提供服务过程中,造成我行或其他第三人的人身、财产损害的,供应商承担赔偿责任。
8.1.4供应商违反“承诺与保证”条款中任一约定的,应按合同总金额的15%向我行支付违约金,对因此遭受损失的,我行有权解除或部分解除合同同时。供应商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8.1.5供应商应当向我行支付违约金或赔偿金的,应当在我行发出索赔通知后15日之内支付给我行。如我行尚有未向供应商支付的款项的,供应商同意我行有权从未支付款项中扣除相应数额的款项。
8.2我行的违约行为及责任 我行违反本合同约定逾期支付合同款项的,我行应自逾期之日起按照合同价款的0.5‰乘以逾期天数向供应商支付违约金。
三、征集时间
本次市场公开征集自2025年8月22日起,至2025年8月29日截止。
四、报名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供应商当前未处于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期内。
3.供应商当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关联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5.供应商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建设银行。
6.供应商与建设银行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损害建设银行合法利益和声誉的情形,不存在针对建设银行的重大诚信问题。
7.供应商未处于建设银行供应商禁用或退出期内。
8.供应商承诺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不存在下列情形,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刑事处罚;
(2)重大并购或重组,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3)其他重大风险事项,影响正常采购合作。
9.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申请,(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10.(案例经验要求或资质证书要求等)。
11.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或服务成果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形。如果第三方声称供应商向建设银行提供的服务或服务成果侵犯其知识产权,并已就此对建设银行或供应商提起(包括威胁提起或很可能提起)法律诉讼程序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程序(简称侵权诉讼),建设银行有权采取相应措施,供应商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五、报名材料
1.2022年-2024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案例证明材料(同类项目服务合同扫描件上传)。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盖章页。
六、联系方式
需求部门联系人:杨嘉宇:0335-3253125,18833896261
电子邮件:he_qhd_aqbwb.he@ccb.com
中国建设银行秦皇岛分行
2025年8月22日
来源:建行秦皇岛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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